关于开展2007年度精品课程建设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品课程建设,不断提高课程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轮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通知》(冀教高[2007]2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07年精品课程建设和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程评估
   (一) 范围
   2002年遴选建设的7门省级精品课程和5门校级精品课程。
   (二) 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校自评。时间为2007年5月20日至8月20日。各精品课程负责人按照《河北省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标准》的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两部分,一是总结5年来课程建设与改革情况。二是按照评估标准逐项逐条打分,给出自评结果,并提供评分依据。
   2.省级精品课程评估小组考察评估。在网上初评、会议评审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考察评估。9月1日至10日进行网上评审,9月下旬省专家进校实地考察。现场考察程序为听取课程建设和自评情况报告,考察课程建设情况,审查自评报告和相关资料,召开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座谈会,与学校领导和课程负责人交换意见等。
   (三) 要求
   1.校级精品课程评估填写《河北科技大学精品课程评估自评报告》、省级精品课程评估填写《河北省精品课程建设评估自评报告》各1式3份。
   2.光盘3张。内存《河北科技大学精品课程评估自评报告》、《河北省精品课程建设评估自评报告》、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授课教案、课件、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课程试卷,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3.精品课程负责人务必在自建精品课程网站上,将相关佐证资料,以及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的三位主讲教师不少于该课程1/5的现场教学录像全部上网(精品课程网站、录像上传事宜与网络中心联系)。
   4.上报时间:2007年8月21日
   二、新增遴选课程的条件、时间和要求
   (一) 2007年度校重点建设课程立项数量原则不超过10门,申报人上交《河北科技大学重点建设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时间截止到2007年6月20日。
   (二) 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由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校重点建设课程中产生。申报人需上交《河北科技大学精品课程申报书》一式三份,光盘三张:内存《河北科技大学精品课程申报书》和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授课教案、课件、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课程试卷,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申报时间截止到2007年8月10日。
   (三) 申报省级精品课程要在我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申报。上交《2007年度河北省精品课程申报书》一式十份;光盘三张:内存《河北省精品课程申报书》和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授课教案、课件、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课程试卷,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四) 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需上交《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书》1式10份(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下载并填写),下载2007年度课程申报终端软件,据实填写课程申报表格(保存为REQ格式),于6月14日前报省教育厅。
   (五) 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负责人须为本校具有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
   (六) 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务必在自建精品课程网站上,将相关佐证资料,以及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的三位主讲教师不少于该课程1/5的现场教学录像全部上网(精品课程网站、录像上传事宜与网络中心联系)。
   (七) 省级精品课程新增遴选工作、现场考查和精品课程评估工作同步进行。
   三、其他事宜
   (一) 精品课程评估结束后,专家组要按照课程得分情况,确定评估等次。具体比例是:优秀占10%,良好占30%,通过占50%,淘汰占10%。
   (二) 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将作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教学名师奖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 国家、省级精品课程评审期间,校精品课程网站无法访问、不能提供该课程1/5现场教学录像、网站建设内容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淘汰或放弃参评资格。
   (四) 申报书、自评报告等用表到校精品课程网站下载(http://depart.hebust.edu.cn/jpk)。

 

 

【返回】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