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
二、负责组织教学检查及教学评估工作。
三、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四、负责组织校级重点学科专业的建设与评估,推荐、申报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专业。
五、负责组织校级优秀课程和重点课程的建设与评估工作,推荐、申报国家及省级优秀课程。
六、负责搜集、汇总和分析各种教学数据、信息,并及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领导,供其决策处理时参考。
七、负责普通本专科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发放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八、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普通本专科生有关信息的电子注册。
九、根据学校规定负责教学过失、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十、负责教授督导委员会的联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