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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为了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的开放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
(一)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都应利用现有条件、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学生开放。
(二)实验室开放的实验内容应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实验室开放的内容
(一)课程教学计划内的实验。
(二)课程教学计划外的研究性实验、面向相近专业开设的知识拓展性实验。
(三)以专业技能训练为目的的课外实验。
(四)学生以创新研究为目的,自行设计并经教师审核同意的实验。
(五)学生参加有关竞赛的实验或小发明、小制作。
(六)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
三、实验室开放的时间
学生课余时间。
四、实验室开放的组织管理
实验室开放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及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各学院直接领导本院实验室开放工作,各实验室负责具体开放。
五、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
(一)实验项目申报人应是有一定学术造诣、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熟悉本学科教学和实验内容以及对学生的培养要求。
(二)实验项目申报人及相关教学人员精心设计,反复研究、试验,最后确定实验方案;制定完整的实验教学文档。
(三)实验项目内容经过学院组织论证后,项目申报人填写《河北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1),该表由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后上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四)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经主管校长批准后,通知相关学院组织实施。
六、实验室开放教学的工作流程
(一)每学期期末,各学院在网上公布下学期可安排的开放实验项目名称、实验时间、参加对象、接纳人数、报名时间及方法等信息。
(二)学生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报名,填写《河北科技大学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申请表》(详见附件2),批准后按要求做好实验前的准备。
(三)学院根据报名人数、实验室条件安排实验开出计划,于开学后第三周内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
(四)学生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按时完成规定的实验内容,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指导教师应做好成果的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五)指导教师认真批改实验报告,给出实验成绩,填报成绩报告单。学生实验文档存留在实验中心。
(六)学院应及时总结实验室开放工作,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将本学期内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
七、鼓励与奖励办法
(一)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考核后计算学分并纳入全校性任选课学分之内(补做实验不计学分),一般16学时折算成1学分。对参加开放实验中表现突出的或完成具有独创性成果的学生,由两位指导教师考核和推荐,经有关部门认定后,作为评审奖学金的条件之一。
(二)学生通过开放实验取得成果,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学生开放实验项目通过参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指导教师可以申报年度校教学成果奖。
(三)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补贴学生参加课程计划外开放实验项目所需材料消耗费用和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课时补贴,不列支其他费用。
1.基金所支持的实验材料消耗费用按实验消耗定额核定,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课时补贴,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根据实验项目的工作量核定,从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列支,由学校财务下拨至各学院。
开放实验项目的工作量=实验学时×K
根据开放实验项目的类型和参加实验的学生人数,K=1.3∽2.0。
2.项目申请单位获资助后不能按申报要求开展工作的,应退还已获资助的经费。
(四)学校鼓励实验室向学生开放教学计划内的实验项目。实验室向学生发布预约实验项目和预约的有效时间,预约实验的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验。在班内所有学生都完成该项实验任务的基础上,参加此类实验室开放教学活动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工作量按《河北科技大学教师定编定岗办法》、《河北科技大学教学辅助人员定编定岗办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后,再增加15%的工作量。
八、其它
1.各学院应参照本管理办法制定出相应的细则及具体措施并加以实施。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河北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
2、《河北科技大学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申请表》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