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 无标题文档
河北科技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
校字[2007]69号

为了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开设数量和质量,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界定
1. 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开设综合性实验的目的是对学生的实验技能进行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知识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知识的应用能力,提高学生的实验动手能力、数据处理以及查阅资料的能力。
2. 设计性实验
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开设设计性实验的目的是着重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
二、 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范围及要求
学校本科培养计划中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和含有实验的课程,均属于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范畴。对于课程名称相同,但课程学分相差1学分及以上的,可视为2门课程。
凡有实验的课程都要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应大于80%,同时要注重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出质量。
三、组织与实施
1.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建设工作在学校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管理,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 学院要明确一名主管院长负责,组织人员、分解任务、明确
责任,充分调动教师和实验人员的积极性,高质量完成对综合性、
设计性实验的设置和实施。
3. 由学院实验中心汇总拟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填报“河北科技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综合信息表”,内容包括拟开设实验的名称、目的、要求、内容、计划学时数等,经学院论证并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4.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认定。
5. 学校对认定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对优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将给予重点支持。
6. 学院要完善已认定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及对学生实验报告的要求等材料。
7、要加强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管理,保证其开设质量和效果。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各学院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情况的总结材料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
8. 学院要对学生加强引导和教育,帮助学生转变学习观念,适应实验教学模式的改变。
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质量的检查
学校定期对各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施情况及其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具体组织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检查的主要方式为:对实验课教学质量进行听课检查、对参加实验课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召开教师、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及学生座谈会、查看文档资料等。检查小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需要整改的实验项目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